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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一审处罚是否过重?咨询类别:人身伤害
  • 状态:未解决

  • 咨询者wxj
  • 地区安徽 合肥
  • 悬赏分5
  • 回复8
  • 发布时间2009-12-12 21:49

我是一小个体户,雇了个司机送货。一天,司机在送货过程中和另一车司机发生争执,另一车司机拿雨伞逛打我车车门,我司机恼怒,拿出一把刀将另一司机打死。
现在一审结果是,杀人司机死刑,因和我是雇用关系,我被罚38万元。
现咨询:对我的处罚是否过重?有意协助的律师也可与我联系,谢谢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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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康 律师 身份认证:加盟律师
吉林-长春  
爱心等级:  唐康

聘请当地律师当面咨询。

 回复时间:2009-12-13 8:12:36

喻远军 律师 身份认证:加盟律师
四川-成都  
爱心等级:  喻远军

可与律师进行具体的联系。网络实名:四川喻远军律师

 回复时间:2009-12-13 8:28:09

周泽高 律师 身份认证:加盟律师
江西-南昌  
爱心等级:  周泽高

司机是故意犯罪行为,你不需要承担责任。

 回复时间:2009-12-13 9:44:11

马云秀 律师 身份认证:加盟律师
广东-深圳  
爱心等级:  马云秀

不应对你处罚.对司机也可以争取判缓.可与我电话联系:15899875616

 回复时间:2009-12-13 11:54:33

田军 律师 身份认证:加盟律师
北京-朝阳区  
爱心等级:  田军

 回复时间:2009-12-14 7:45:51

王俊 律师 身份认证:加盟律师
山西-太原  
爱心等级:  王俊

你不需要承担责任 详细咨询请登录山西太原王俊律师法律服务网:http://www.lawwj.cn/

 回复时间:2009-12-14 19:00:54

陈杰 律师 身份认证:加盟律师
广东-深圳  
爱心等级:  陈杰

对你处罚过重,司机的行为不属于职务行为,该案可以上诉。详情联系本律师13724269950广东开野律师事务所

 回复时间:2009-12-16 10:30:23

刘培辰 律师 身份认证:加盟律师
江苏-徐州  
爱心等级:  刘培辰

司机的行为不属于职务行为,你不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。建议你尽快上诉,依法维权,如需帮助,可联系我(电话13645214202)。

 回复时间:2009-12-22 9:13:06